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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章 总督特赦 (3 / 6)

作者:新扎师兄 最后更新:2024/12/28 19:51:31
        但是昨夜港督麦理浩发表的声明,确确实实把他们的脸都给重重打了一遍。

        因此这么简单的两个字,有人解读了不同含义,有人说是炫耀,有人说是的回击。

        有鉴于当下的治安局势,还有敬察的一连串集体行动,总督麦理浩终于做出了让步。

        昨夜通过总督府发布一项声明,让连日的阴云密布的局势,终于有雨过天晴的迹象。

        廉政公署对于有关1977年1月1日之前所犯罪行的投诉及证据,在普通情况下将不予受理。

        但那些已经被接见之人士,被通缉之人士,及现时不在香港的前任公务员则属例外。

        换而言之,对于旧事既往不咎,不在翻查之前那些犯下轻微的罪行。

        但是那些被立案调查,已经发布通缉的人,还有畏罪潜逃的人,则不包括在内。

        其中「在普通情况下将不予受理」,也就说若以后发现有严重罪行的,依然会采取行动。

        虽然总督麦理浩的声明中,完全没有提到特赦一词,但大家都知道是这个意思。

        特赦令是从英文amy一词翻译过来的,翻阅英汉字典,大都将这个词译为「大赦」。在本港的法律大全内,没有特赦令amy这个字眼,它只存在附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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