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大家一起犯罪,就不会被治罪?
如果认可这个看法,就等同于刘弘默认:造反可以,不能一个人,要多拉点人一起!
即便不是穿越者,刘弘也不可能坐视这样的观念,在尚处于封建时代的华夏大地存在。
如此一来,刘弘将廷尉放在内史和少府之后,在九卿之中排在第三,也就是显而易见得了。
——法制思想,必须从始至终贯彻!
历史上的文景之治,乃至于将华夏大地从战国的荼毒中,在汉初数十年内快速拯救出来的‘黄老无为’,其最令人称道的,都永远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允许百姓自由发展。
而这个‘合理得范围’,便是法律所允许的范围。
百姓想种田,想行商,乃至于搓个蘑菇听个响,都可以——前提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种田就好好种田,不能欺压弱小,侵吞他人土地;行商就好好赚钱,不能披个商人的皮,在深山野林敲同行的闷棍!
至于想搓个蘑菇···
——真要有人在这西元前手搓蘑菇,刘弘就要合理怀疑一下,这人是不是自己的穿越者同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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