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哪里,接了我爸的工作,混口饭吃!”梁成说完,又赶紧吃饭,顺便提醒沈康,“趁热吃,凉了粉条会变硬!”
沈康深信不疑,两人都赶紧吃,还都吃的贼香,把刚入座的客人,馋的直咽口水,甚至在上菜之前,打开自己的水壶,喝了好几口水。
梁成见了,提醒他,“吃饭之前喝水太占肚子,一会儿粉条下肚,会在胃里泡发,更顶饱。”
那人一听,连忙放下手里的水壶,盖好,放的远一些。
终于他的蚂蚁上树来了,刚要动筷子,梁成又说道:“现在赶紧用筷子搅一搅,刚刚上菜的路上,最上面的粉条跟冷空气接触了,表面的油可能会有些微凝,你搅一搅,把粉条里面的热气换上来,这样粉条更入味,也更好吃!”
周围好几个人听着梁成的话,都忍不住跟着做。
甚至有已经开吃的,也学了梁成的方法,把盘里的粉条又搅了搅,一尝,眼睛一亮,没想到真的更好吃了。
“是真的是真的!我试过了,真的好好吃!”
其他人一听,连忙试了一口,入口的粉条油香味十足,混着肉末吃着热乎乎的,香味也像是被重新激发了一样,特别香,就是得配着米饭吃,不然这个法子很容易腻,毕竟是把盘底的红油带入每一口粉条里了。
这种法子慢慢在客人间传开,聂小凤上菜后,看到大家逐渐统一的动作,觉得很好玩,特意回厨房跟小老板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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