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的衣袖上缝着两块大补丁,但他该是富过,腰间系着条鹿皮带,上面挂着个绣金线的小包,看得出材质很好,不过都非常旧了。
小包里面装得鼓鼓囊囊,好像还塞了一支毛笔。
杜甫对这些浑不在意,说笑着已在一众锦袍中坐下,神态自若,甚至还有傲气,以他的才学为傲,不认为有任何外物能掩盖他自身的光彩。
“来,为你引见一位诗词神童,还有一位你族中子弟……”
见了礼,苏源明念了薛白的几首诗词。
杜甫当即来了诗兴,径直起身,招过店家要了纸砚,道:“方入长安便逢如此佳篇,我亦有一诗赠薛小郎。”
话音方落,店家恰送来纸砚,杜甫拿出一支有些秃了的小笔,捏了捏上面的羊毫。
羊毫秃笔挥洒,一气呵成,笔落,诗已成。
“渥洼汗血种,天上麒麟儿。”
“才士得神秀,书斋闻尔为。”
“棣华晴雨好,服早春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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