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之前的变法,临淄郡有了新的郡衙门,这个衙门的功能完全是分割的。
甚至在霍实看来都有些繁琐、甚至是有些让他不能理解了。
在这个衙门中,有他的一间屋子,按照陈总督的说法是他的「办公室」、
也就是「办理公家事务、办理朝廷事务的地方」。
谈工作的时候,必须是到这个地方。
郡丞、市物署掌令也是在这个衙门中拥有属于自己的屋子,据说还空着的其他屋子是未来一些可能出现的机构长官的。
当然,这不是最让霍实觉着麻烦的。
最让他觉着麻烦的是,以往他自己断案就可以了,但现在不行。
他必须是和郡城一同商议,而且需要去往专门的府衙。
是的,需要去另外一个府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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