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在哪抓到他的?”李石头转过身仔细打量着疑犯,四十岁左右,身形偏瘦,但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瘦,是那种一看上去就觉得体内蕴藏着绝强爆发力的瘦。
俗话说别看我瘦,全都是肌肉,说的也就是这样子。
“一间酒店的地下停车场。”齐军给出了一个答案,而这个答案却又引出了李石头另外一个疑问:“你们是通过什么手段,确定他是疑犯的?”
这个问题很关键,因为在李石头参与的部分,没有任何关于疑犯面部样貌特征的信息存在,如果说那个被抓的人是疑犯之一,凭什么?
“他随身携带着武器,手枪、塑胶炸弹。”齐军话说到这里停顿了片刻,而后便继续道:“还有一把军刺。”
一把军刺,这就是唐隐等人的依据!
在李石头看来,这样的依据,未免太含糊了一些,不过,这人如果身上还带着手枪和塑胶炸弹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甭管他是不是疑犯,身上带着这么危险的东西,绝对不可能是旅游观光来着,如果不制服他的话,他身上那些危险之极的武器极有可能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他的军刺在哪?”李石头脑海里迅速闪过很多念头,但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要亲自看看那把军刺。
“在证物室,我去拿。”火舞马上接过李石头的话茬,转身出了门,片刻之后拎着一个旅行包回到了房间里:“这个包就是疑犯所背的,所有的东西都在这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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