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鸣雷轻骑开始加速时,猛攻着图尔斯镇的盗贼团开始转向。这支盗贼团当中的大多数人都有两种武器,一根长枪,一把宽剑。此时,鸣雷骑士领着数百轻骑猛冲过来,盗贼团当中的老兵立刻呼喝着带领手下的盗贼以小队为单位构建成一个锥形的阵列,举起手中的长枪。
这是一个对付骑兵的好方法,但,这一点同样也需要看双方的实力。
盗贼团的老兵经验丰富,握紧长矛的手也很稳定,但他们所带来的盗贼团匪徒却不够看,因为恐惧,很多人手中的长矛都是颤抖不已的,挣扎着勉强对着前方。
如果对不正的话,鸣雷轻骑的精锐骑兵很容易应付。
便如此时,数百匹战马的蹄声如雷,转眼间就冲过镇前的大片空地直冲到盗贼团面前。面对无数指向战马的长矛,当先的艾伯特怒吼着挥出手中的双手巨剑,将数根长矛拦腰削断同时径直碾了过去。
他的座骑,是体重超过两吨的亚龙,不需要披甲,其本身的厚重鳞片和岩石般坚硬的肌肉就是最好的铠甲,在风之魔力赋予的极高速度下,这沉重的座骑径直撞入敌阵,将数十名匪徒撞成血肉模糊的一团稀烂。
迎击骑兵的盗贼团当中,立刻出现了一个空洞。不等盗贼团补上这个缺口,紧跟着艾伯特的精锐骑兵们纷纷顺着这个缺口涌入,挥舞着手中的马刀斩下盗贼们的头颅,或是劈开他们的胸膛,一沾即走。
轻骑兵们不看战果,他们对自己的攻击力很有自信。马刀挥舞,未干的血珠四散飞舞,马队踏踏着隆隆作响的蹄声穿透盗贼团,刺了个对穿。
轻骑兵们不慌不忙的回头,列阵,让座下的战马稍稍喘息。
一支精锐轻骑,当然很擅长养护马力。在对手不是太强的时候,鸣雷轻骑兵们会利用一切机会让座骑保持不太疲劳的程度。
毕竟,习惯一打就跑的轻骑兵,一场战斗下来要比他们的敌人飞奔出数倍乃至数十倍的距离,且维护相当高的速度,这对座骑是一个严重的考验。可以说,没有一匹匹冲刺快,耐力强的战马,精锐轻骑的说法就无从谈起。
隆德伯爵在这方面,却是一点也不吝啬。价值二十金币的赫汉姆王国埃丝特战马esther是帝国内能用钱买到的最好的轻型战马了,经过驯养,不但拥有数一数二的高速度,在耐力上,也是相当优秀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