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作品应该很难制作,毕竟那不是适合的魔法,要赋魔在武器上,却是要比防具麻烦得多。
不过匕首的话……赫玛鲁抛着手中的魔法匕首,若有所思。
匕首的特性,是将使用者的所有身体素质全都轻度提升。这个所有,即包括了肌肉的力量,神经的反应,甚至还包括精神力和智力。
这样的特性,很难做到,但对大多数人所起的作用却不明显。真难为这只狼蛛是从哪摸到这柄奇妙的魔法匕首。
但赫玛鲁喜欢。
“我记得,有这种特性的魔法防具一般被称作虹彩,意指其同时提升多种能力却都不怎么起眼的特征。唔,虹彩之匕?”
他看到匕首的柄上,刻着一排奇异的小字。这不是格里芬帝国的文字,而是布拉卡达的法师们惯用的古典法师文字,因为古代魔法师喜欢用其来作笔记而得名。
虹彩猫?奇怪的名字。
带着战利品,赫玛鲁回到了崔因格镇。他忍着笑,假装不认识这些狼蛛盗贼,将他们打散与镇上的民兵混编,又打发狡狼、红鹰、山猪等人作为队长去统率这些乌合之众。
打发了这些乌合之众,赫玛鲁便把自己关进实验室。
他出去一段时间,便没空练习巫术,而练习巫术的方法有很多,赫玛鲁比较喜欢的是炼制精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