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缓缓举起手中的武器,长而粗大的长枪,闪动着耀眼的魔法光辉。
皇家圣物狮鹫钢翎。
他率领鸣雷骑士们,缓缓开始加速。看情形,艾登正如赫玛鲁之前猜测的那样,打算以突击凿穿敌阵。
暴虐军团,几乎全是步兵。而且,他们似乎并没有像格里芬军队一样细分为重步兵,长矛手,刀斧手之类,看起来仿佛都是一样。
介于重步兵与轻步兵之间,手里的武器也是各式各样,看起来就像……
一群乌合之众!
但没有人会小看这群“乌合之众”。暴虐军团最著名的战绩,便是二十七年前曾以这群分不出是重步兵还是轻步兵的一万名士兵,把当时号称格里芬帝国之骄傲的“黄金狮鹫”军团五万名精锐尽数击杀,除了极少数幸运儿诈死脱身,其余士兵将诺大的边境山脉染成一片血红。
五万人的尸体,堆成一座山毫无问题。五万人的血,足以将一整座雪峰染成朱红。
若不是当时还年轻的格里芬皇帝陛下孤注一掷,强征二十万民夫,掩护五万主战部队在蜜湖的平原地区展开一场恶战,从三个方向分批次强冲对方阵地,终于拖垮了艾弗尼根帝国主力,才将暴虐军团重创,逼退回国。
艾登有理由紧张,因为当年的黄金狮鹫,同样是一支由重甲骑兵,重步兵等多兵种组成的精锐部队,否则也不会被称为帝国骄傲。但饶是如此,他们仍然败倒在暴虐看似毫无章法的猛攻之下。
赫玛鲁静静看着,半晌,他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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