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都在忙,也每天都在……想你。
但我什麽都没说。
只是把讯息收进画面最底下,关了萤幕。
当没见面的时候,
我才发现——原来喜欢,这麽深。
原来,我早就习惯了,每隔两三天,透过公司或公事的名义,
能够见他一面、说几句话,甚至只是交换一个点头。
我一直以为,我可以控制得住。
但其实,我早就输了。
可是喜欢有什麽用呢?
想念不能说,也不能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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