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就是在贺妙宝当年被他赶出方家的那一天,方上凛在怒气平息、理智回头之后,就能察觉出不对劲的。
那件事情里,透着不对劲的地方本来也不只是一处。
b如就从那个被人告发和贺妙宝私通的家奴那里入手来看的话,当日所查抄出来的贺妙宝私下赠予他的金银钱财中,就有一只金镯子。
而那情夫也口口声声直说,这些财宝都是方侯赐给贺氏,贺氏又转赠给他的。
——但是那只金镯子,其实是贺妙宝的母亲秦氏留给妙宝唯一的遗物了。
贺妙宝就算偷人偷出瘾来了,她犯得上把自己母亲的遗物都给了那情夫了吗?
只是那时的方上凛被怒意冲昏了头脑,一开始并没有察觉到这点不对劲。
其次就是关于那个没能出世的孩子的月份问题。
那还是若真是五个月的,实在是板上钉钉坐Si了贺妙宝的私通之罪。
可是若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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