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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胖虎 最后更新:2025/2/6 20:46:19
        由于地势原因,整个镇子被分割为很多块,他住在离镇中心比较偏远的海边,他所要去的却是镇子最为热闹的红灯区酒吧。

        酒吧的名字十分媚俗,叫做夜莺,巨大的黑色招牌挂满霓虹小灯,夜晚灯便会点亮,闪闪发光吸引着夜里才出来活动的男男女女们,这算是这个镇子生意最好的酒吧了,他还未成年,按这个国家的法律是不让进酒吧,因此也费了些麻烦。

        熟练地走街串巷来到酒吧后门,进后门前将校服换成平时穿的休闲衣服,再将头发弄的乱一点,虽然脸庞仍稍显稚嫩,但至少不会被人一眼看着就觉得是学生模样。

        此时天还未黑,酒吧里除了服务生没有客人,这个酒吧外观在崔钟哲看来实在土得不行,但内里却别有洞天,舞台大而开阔,容得下七八个人同时在上面载歌载舞,酒吧墙壁上挂着抽象派的画作,非但不显得不伦不类,反而一下子将整个酒吧的氛围烘托出来,酒吧还有个妙处——该隐蔽的角落绝对让人窥伺不到,该暴露的场所绝对一览无余,这样倒合了那些想趁着酒吧乱色做些什么的男男女女们的心意。

        最重要的一点,这个酒吧的灯光和音响在崔钟哲看来已经在这个年代的前端,整个镇子已然找不出比夜莺更好设备的酒吧了,想来老板为了独霸这个镇子的酒吧生意也是费了不少心思。

        事实上,老板的心思并没有白费,夜晚的帷幕一拉开,酒吧便陆陆续续被客人们坐满,这些客人们几乎都是常客,他们或端着酒杯谈笑风生,或跟随舞台上乐队的节奏摇头晃脑地释放身体的活力,但当时钟指到七点之时,他们全都安静下来,静静地凝视舞台方向。

        不知何时,酒吧大厅的灯光全都关闭,只剩下舞台上的灯光闪耀着,然后,穿着简单休闲衣服,抱着木吉他的少年,就静静地,从后台走到了舞台前面。

        少年短发刘海略长,遮住眉眼,却也看出清秀的轮廓,他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色T恤,和时下流行的摇滚少年大不相同,他抱着手里的吉他沉稳地走到舞台中央的长椅上坐了下来,微微抬起头,扫视台下一圈观众,只点点头表示自己要开始了。

        他将木吉他环抱在怀中,又调整了一下话筒,才缓缓开口:“

        AreyougoingtoScarbhFair你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

        Parsley,sage,rosemaryandthyme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Remembermetoonewholivesthere请代我向住在那里的一个人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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