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脚是林可叮最敏。感的地方,她痒得往后缩。
简文笙有所察觉,抬起头,笑得意味深长地看着她。
林可叮有不好的预感,等他擦完脚,以最快的速度收回,却还是被他捉住一只脚踝。
“文笙哥哥……”林可叮一张脸红得跟床单一个颜色,在羊油灯下愈发娇、媚、勾、魂。
简文笙倾身而上,坐到床边,捉住林可叮脚踝的那只手,往自己身前带了带,随即低头吻了上去。
一团酥麻,就像小火苗,从脚踝处,慢慢地烧起来。
林可叮呼吸紧绷,连带着四肢百骸都僵硬了,一动不敢动地任由简文笙摆布。
这一夜,简文笙没有一点消停,从床上到桌上,再到柜子上和地毡上……所有承载林可叮儿时回忆的地方,都让他欺负了个遍。
第二天,林可叮醒来的时候,简文笙已经穿戴整齐地坐在床边,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小可叮,先喝点奶茶。”
林可叮浑身发酸,艰难地坐起身,就着简文笙的手,喝了小半碗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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