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浑身的毛发在灯光下散发着金黄色的光泽,凌序今天才发现它的本体原来是一只金毛犬。
余诗晴听得百无聊赖,正在低头玩着自己的手指,“啪嗒”一声脆响,一个粉笔头准确无误的落到它课桌上。
它抬头一看,发现许梅香正怒视着自己。
“余诗晴,在干嘛呢?这都提醒你几次了?”
余诗晴撇撇嘴,很不服气地去看黑板上的公式。
它堂堂一个诡物,曾经轻轻一抬手就能送走好多人的性命,现在居然在这里上数学课?
可惜它打不过台上那个许梅香,不仅被逼着上课,头发还被迫梳成了大光明。
她曾经试图联合那只新来的金毛犬反抗许梅香,但是那只蠢狗只会坐在教室“呼哧”“呼哧”的喘着着气,一点也没有要跟她合作的意思。
要不是看它的毛发是金色的,它早就活撕了这只狗。
余诗晴目不转睛地盯着许梅香的脖子,想象着自己把它狠狠咬断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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