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刀伤人啊,这在民风如此朴实的七八年,绝对属于恶性激进事件。
李招娣被抓之后,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刺激,整个人昏昏沉沉,答非所问,嘴里一直念叨着自己三个孩子的名字,派出所的人也看到她裸露在外的皮肤、脸、脖子到处都是清淤痕迹,显然之前受到过严重的家暴。
可这也挽回不了他们夫妻俩伤人的事实,马卫国虽然跑了,可是李招娣作为同伙,理所应当的被收押,不过她没有直接致人受伤,可能会判个三到五年。
李想在医院没看到COCO,就知道这家伙有可能追着马卫国跑了。
这个年代可不比后世到处是摄像头,任何交通工具都要有身份证,现在还没身份证,户口也是乱的不行,如果马卫国是有预谋的,肯定给自己留了后路,一旦他跑,日后想要找到,非常的难。
李想胳膊有几处擦伤,其中肘窝部分受伤最重,缝了十几针,深可见骨,流了好多好多的血,当时就把李华和那媛吓蒙了。
这几天两个人的眼泪就没断过。
那媛要求李华去学校上课,自己留下来照顾,可母女连心,她哪里肯?
可那媛又担心李华一个人看顾不过来,太累,于是自己也想留下。
结果被母女俩共同劝说,说两个人用不上,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那媛回学校上班。
毕竟比起李华一个听课的学生来说,那媛身为老师的意义更大,所以最后是李华留下照顾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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