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原本毫无逆转可能的‘自耕农-半自耕半佃农-佃农-奴隶’的恶性循环,就被上林苑给强行逆转。
原本会成为佃农,并随着利滚利的欠款最终轮为奴隶的一个家庭,便能在五到十年之内,重新回到半自耕-半佃农阶级。
若是再本分一些,那重新成为自耕农,也就是指日可待的事。
关中其他地方的状况,对百姓虽然没有上林苑那么友好,但总体来讲,也还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哪怕是在租税高达四成的渭北地区,地主也会对家中的佃农履行一定的看顾职责,包括代缴税赋、徭役,逢年过节送些酒肉布匹,在青黄不接之时借粮等。
在土地相对肥沃的渭水以南,佃农和自耕农的年收入,更是几乎没差太多。
一户自耕农种地百亩,得米三百石,其中要拿出二十石作为农税。
按照一户五口计算,每年六百钱的口赋,那就又是将近八石粟米。
再加上家中的壮劳力被征发徭役,而对田亩产出造成的间接影响,又是一比不小的损失。
综合来讲,一个五口人所组成的自耕农家庭,在有田百亩、亩产三石的条件下,一年到头所能得到的产出,大概就在二百二十至二百三十石粟米之间。
而渭水以南的佃农,每年产出粟米三百石,只需要按三成的租税,将其中九十石交给地主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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