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诸侯国,除了在名义上臣服于长安天子,以及诸侯王不得擅自出国土之外,其余一应制度体系,都与一个完整的政权丝毫不差。
对于诸侯国内的一切事物,诸侯王都与天子一样,有着一票否决权。
而诸侯国内部的小朝廷,与长安中枢也近乎完全相同——对于诸侯王的‘乱命’,诸侯大臣有建议权,劝谏权。
在必要的时候,背靠长安中央的诸侯三公,即王相、内史、中尉三人,甚至有权利通过强制手段,阻止诸侯王进行一些违背国家利益的事。
如历史上的吴楚之乱,就是一场大型的‘诸侯王被臣子软禁’主题派对。
明面上,吴楚之乱最终得到了共计七个诸侯国的参与;但实际上,除了身为天子胞弟的梁王刘武,以及代王太原王刘参之外,几乎每一个汉室诸侯王,都在吴楚之乱中蠢蠢欲动。
而最终,有至少三位诸侯欲起兵响应吴楚大军,最终却被自己的丞相、中尉乃至于儿子阻止,软禁至吴楚之乱结束。
不过,此时的汉室诸侯还没有经历文帝朝的全面监视;只要诸侯没有投降匈奴的意图,诸侯王的大臣也基本会持‘以侯国利益为首’的立场。
某种意义上,此时的诸侯国大臣,可以说似汉臣,而又非汉臣。
所以,方才那位中年人提出的疑惑,其由来也很简单了:长安朝堂命令燕国支援代国,那这笔支出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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