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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财务改革 (2 / 4)

作者:中丞佐吏 最后更新:2024/12/22 15:09:03
        为了私利吞国家的钱,并因此影响了中央下达的任务,这就属于‘贪污’的范畴;这种行为,便是御史大夫派往全国各地的‘采风团’所要关注,并上报朝堂的。

        正常情况下,御史大夫发现这种状况后,并不会直接报给朝堂或者皇帝,而是查一查这个官员的底细,找出此人的举荐者——在汉室,具备举荐资格的最低标准,是‘秩二千石’!

        这就使得,几乎所有的举荐者,都是地方郡守!

        找到这位‘贪污’官员的举荐者之后,御史大夫就会以个人的名义,修书一封,送往这位封疆大吏,隐晦的将此事的概要表达出来:公举荐的某某官,似是不修私德啊···

        得到御史大夫亲笔所书的‘私人书信’,绝大多数情况下,举荐者身为地方郡守,都会为了乌纱帽,而为此事给出个交代。

        ——要是心软一些的,就会让贪污官员辞官,回家种田。

        心硬一点的,更是直接让贪污官员‘羞愧自杀’!

        对于‘受贿’和‘贪污’,刘弘大体上还是比较认可此时的价值观的——尤其是在屁股真正放在皇位之后,刘弘愈发渴望出现一个和珅那样的‘奸臣’了。

        能在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时按量完成国家交代的任务,对于封建官僚而言已经足够了,刘弘也不指望更多。

        刘弘让御史大夫内部审查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堵住朝堂的嘴,为之后的全面审查做铺垫!

        诚然,刘弘也没想通过掀起一场反腐倡廉运动,就让汉室官场变成一池清水,这不现实,也没有实际操作性。

        刘弘想做的,是借此改革汉室财务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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