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看着我想要带走何静,故意出来为难我的。
我不是拿不出来这一万块钱。
只是我不想拿这一万块钱。
一旦我拿出来的话,这不是在故意维护这些人吗?
而且,这个的规矩,根本就不应该存在。
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一个人挣一万块钱都很不容易,现在还要让人赔偿一万块钱。
完全就是很无耻的行为。
“把你们的老板叫来。”
市里所有的娱乐场所,不管是那个老板,都应该知道我的名字。
我就不信了,我还不能带走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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