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总,这种签约法对我们太不利,合同期限太短,而开拓市场太费钱了。”那人摇摇头。
“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不过最多不会超过三年。”林枫坚定自己的态度。
长期合同怕什么?
怕这些代理商做大做强了,一脚把他这个“老东家”踢开。
当然这种短期合同也有弊端。
部分代理商急于收回成本,不断升高抽佣是为了避免合同到期,来为他人做嫁衣裳。
不过这就需要林枫与他们后期进行一定的博弈了。
必须要签短合同。
因为来这里谈代理的老总,没有一个不是心怀鬼胎了,他们中绝对有人不止做代理商那么简单,或许有人想凭借好嗨哟外面当跳板,自己另做一个外卖品牌。
财可以一起发,但林枫可忍受不了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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