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敷衍那套鬼话,也实在是不得知晓坦桑格的真实想法;不过迄今为止,有件事或许对解决威尔玛的疑惑有所助益,但我不会告诉威尔玛,甚至不会在和最亲爱的妹妹黎丝卿谈天时提起。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坦桑格,彼时未竟城公爵还是我们的母亲,威尔玛隐藏身份在黑市赚得盆满钵盈,黎丝卿尚在襁褓之中,而我刚刚学会了骑马。
那是匹得意的小马驹。之所以用“得意”而非“神气”,是因为尽管它被称赞仪表不凡,我却发觉它总像在贱兮兮地笑。而此马后来也没辜负我的期望,在声声赞美中更加迷失自己,没两年便不符合战马的标准被退了役,现如今还在我家族管辖的某座农庄上,与小母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它。这是我的第一匹小马。母亲要我骑着它,和几名爵士到王城找他。威尔玛留在未竟暂代城主,当然,黎丝卿也留下。我从小便知自己与兄长妹妹有不一样的安排。那时自从攻占王城已有了一段时候,路上还很安全。我骑着小马,间或因为体力不支掉下马来,坠在松软的落满蛇心树叶的泥地上,而我的马驹也不够高大,爵士们必须放慢马速,但我到底靠着自己骑到了王城。
我初到王城,却萌生一个大胆的想法,觉得它远比不上未竟,甚至不比一些向塔林效忠的家族的堡垒。当然,圣堂应该是很富丽的,街道也很有生气,数条宽阔大道从地图上看,形状宛如星芒,豪宅、旅店、出游手册上数得出名字的那些酒馆和商店落成在每道星芒两侧,大路间的区域则要复杂许多,而星芒照不到的部分,大概就是灰街等等贫民窟了。爵士说我们不用往那里去。像是凭空从市集的影子里长出来的,棕衣黑甲的卫兵,人人胯下都有匹骏马,团团围住我们。我心知这是引进客人的惯例,便不很紧张,我的马驹也很自如,只是我俩理由不太相同,而它更像是左右环顾一圈,判断这些骏马都不如自己英俊罢了。我的马驹趾高气昂,活像在表演自由城邦的舞步,全程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它身上。但事实是它太矮了,两侧蜂拥着那些统一着装的卫兵和高头大马,没有谁在注意它。我轻微地为我的马感到丢人现眼,就也不像先前那样自在,匆匆看了眼悬挂在城堡上的炎魔旗帜。
孩子使用的宴会厅和大人是分开的,主要怕我们馋那些酒。我进去时,一个小子正抱着一颗熊头标本,嘴里喊着“冬熊之怒!”,追了人满大厅地跑。可我记得熊冬天是会藏起来的,那冬熊的怒意也该不怎么骇人。当他把那张血盆大口怼在我面前,熊的牙齿抵到了我的眉毛。我摸了摸标本顶上的皮毛。
他从熊头后探出脑袋:“你怎么不害怕?”我反过来问:“我该害怕吗?”他贼心不死,又把熊头猛地往前送了一步:“冬熊之怒!”我把它抓来,反过面扔回他的怀里,他不留神被吓得尖叫,叫到一半,生生吞回肚子里。
不过他对我有了兴趣,说他是雷纳家的约丹斯,问我是谁。我正要回答,他凭空拿出个新点子,提议所有人只说纹章或族语有关的提示,让剩下的人猜。于是那群更小的家伙,学他的口气——以及声量,喊出“盲蛇吐信”、“奔雷跑跑”、“下吧岩石”等意味不明的字眼,而半大不大的那些孩子,起先还能感觉到羞耻,只是尝试着猜一猜,后面竟为了“奔雷跑跑”究竟是雷是马大打出手。我想起我的马驹。始作俑者约丹斯心知闯祸,挠挠脖子看向我。“金环之蚀,”我说,“但别误会,我们的族语就是这种格式;‘金环之蚀,攫取烈阳’。”他说:“我听过这句族语,你出身塔林?”我有点意外,介绍道:“我是莱底希·塔林。”
约丹斯说除开我早在王城的母亲,我是他唯一见过的塔林家的人;我的母亲是个成年人,因此我又是他唯一认识的。他为揭开他口中这个神秘的、深居简出但“能拿金子作夜壶”的家族的一角兴奋不已。我告诉他我家一向人丁稀落,况且我们“总是过于眷恋南境的春天”。
“夜壶并不会用黄金去做,还有几乎没有熊会在冬天出没,”我说,“你的家纹是休憩的冬熊,族语是:‘迎战于春日’。”
一个孩子举着约丹斯掉落的熊头标本,嘻嘻哈哈爬上了宴会桌。我问约丹斯:“这是你弟?”忽而想起“下吧岩石”,摇摇头自己更正道:“不对,是龙骨城的提利·苏莫。”约丹斯望着“约丹斯二世”,总归意识到自己刚才兴许表现得十分幼稚,撇过脸去。“喂,它很重的!”他喊。他拿出“哥哥”的派头,让提利·苏莫小心脚下和上方的熊头,却忘记提后方。提利·苏莫朝约丹斯做个怪相,向后得意地退去,撞上大块头罗切克爵士。爵士是这间厅里少数几名留下负责安全的成年人之一,但已在祥和安逸、且有些蠢的儿童诸国混战中昏昏欲睡。小个子提利肯定撞得不重,即使他还顶着一颗熊头;但训练有素的爵士仍因这不痛不痒的一撞警惕得一激灵;撑开眼皮,又在下方看到毛茸茸面露狰狞的脑袋。他立时做了一个判断,在环境尚不明朗的前提下,只能连剑鞘一并从腰带上扯了,吼叫一声充当铁棒横向挥打。“快松手!”我对着提利·苏莫。熊头漂亮地被爵士击飞,透过一条美丽的弧线消失在长条窗外。爵士从未想到只是挥棒便让熊头从身体分家。他又向下看去,提利·苏莫一屁股坐在地上惊恐不已。“妈耶!”爵士说。
等提利·苏莫哭完,方才想起那颗不翼而飞的熊头。约丹斯倒很大气:“丢了就丢了吧!”这时爵士早被修女提去训话,提利·苏莫小小的身体却涌现出一股担当,自告奋勇替冬熊找回他的头颅。“喂,不是‘我的头’!”约丹斯叫道。可提利·苏莫已经跑远了,看起来除了找头这个目的,他还很高兴逃离这个回忆可怖的大厅,以及能甩掉大人的看护,去庭院里看一看。所以他当然许久后也没回来。
然后约丹斯就要去找他。不过他得留下,因为即使在这个插曲之后,仍有几棵个头不一、脸颊红润的萝卜因为“奔雷跑跑”的争执互撕叶子,并且比起我当然是约丹斯更适合加入混战,更像是一片园子种出来的。出来时我得穿过大人的宴会厅;我先找到了母亲,她隔着人群向我举杯。我走到高台上她那张酒桌旁,她抱了抱我,问我做什么去。我说去找一个之前跑出来还没回去的小家伙,如果一会儿我没带着他重新从这里穿过,请她叫修女或侍从去找提利·苏莫,黑发的小个子;啊?不用找我,找不到他我会…我会自己逛逛?“你会是个好哥哥的,莱底希。”母亲身侧有张空置的座椅,装饰得比其他椅子艳丽许多。我在庭院找不到提利·苏莫,却碰见了这张空椅子的主人。
坦桑格抱着矮树丛狂吐。我知道他是新王,因为一顶宝石王冠掉在附近的地上,缠绕他周围的还有甜酒和呕吐物混在一起的味道,像是什么甜蜜的东西腐坏掉了。“滚。”他说,抬也没抬头,看上去无论谁擅闯进这片领地,他都准备叫人去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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