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有什么事?
沈梦溪忽然想到了原时空发生的五大制片方联合逼迫院线让利的历史事件…
中影、华谊兄弟、光线、博纳、星美等五大发行公司联合向院线提出,将发行方票房分账比例提高到45%,涉及到贺岁档的9部电影。
……
梦溪现在跟院线的分账钱的都是阶梯式分账,就去年的那个分账条例,过三亿、五亿之类的…
总体俩说,按照这个分账,梦溪出品的电影,分账大概在44~45%之间…
以《与神同行》的15.6亿票房为例,按照阶梯式分账合约,梦溪最后拿到了6.28亿的分账——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然后一点一点算出来…
比较起之前的43%,高了1500万左右!
但话又说回来,整体还是没到45%…
总感觉有点亏了,因为3~5亿票房区间的电影,45%、55%进行,超过五亿、八亿、十亿,反倒要让利院线——超过十亿部分,按42:58的分账比例进行。
当时签这个合约的时候,想的是票房过十亿,基本已经盈利了,让利给院线,院线也会多排片,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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