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梦溪公司更在意的是收益…
毕竟央视是五千万打包的首轮播放权,单凭首轮,根本没有收回成本。
《黎明之前》的制作成本是6800万…
网络平台单集25万块,800万的网络版权创下了记录——没办法,拢共才32集。
所以,必须要靠二轮、三轮收回成本…
很干脆,四家卫视签下了二轮合约,每集35万;
另有十八家地方台拿下了第三轮,每集8万。
4480万+4608万=9088万…
老实讲,盈利不算多,甚至比不上去年的《回家的诱惑》,再加上谍战剧这一特殊类型,海外出口也有点难度…
但影响力杠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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