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们自己多虑了。
还记得孟凡当初在棚户区扎了一个帐篷,修为也不高,他们一开始也未曾将他放在眼里,到了城门大开,一桩桩惊天动地的事情开始像猛虎一样闯进耳朵里,才知道那个翻墙入青丘城的小子,已经是一个即便是他们踮着脚尖仰望也望不到的存在了。
可现在,不仰望,他就在面前。
不仰望,就能感受到他的真切情义。
好似他一直都在棚户区住着,从未走远。
尽管孟凡已经说了先吃菜,可接下来,几人瞅着满座璀璨如工艺品的菜肴,还是不敢动筷子,怕自己动一下子,就会破坏了那份完美,酒也好香,棚户区掺多了水的黄酒是断然没这种醇香的。
孟凡给尉迟正夹了一口周春海做的清炒茭白。
尉迟正带来的几个插刀帮兄弟,孟凡都很熟悉,周牛在城门作乱时,也紧紧护着他,将他当成了插刀帮的一员,后来又轮番看守他那顶帐篷……一张张脸,一张都没忘。
插刀插刀,两肋插刀。
他们几个对得起插刀两字。
尉迟正举起筷子将孟凡夹来的菜放进了嘴里,还没品咂出菜的味道,心头就已经滚烫:“吃,都吃,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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