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迪张大嘴巴,不可思议道:“于明,你想在教堂枪击神父?”
“怎么?”于明反问,你携带武器,又入室盗窃,似乎枪击神父也不算很大的事吧?
“那是不可饶恕的。”曼迪道:“在华盛顿有个案例,一名神父被抢劫,只过了半小时,两名抢劫者就被当地帮派给抓获了。即使是帮派也不敢对教堂不敬,你现在要枪击神父?”
于明小心问:“你要偷盗神父,怎么算?”
曼迪解释:“不,我是应教廷要求拿回不属于神父的东西,我本人还是很尊敬卡拉神父的。”
于明理解了好一会:“就是说不得伤害神父,但是可以对神父进行盗窃?”
“盗窃的东西本属于教廷,不仅不能伤害神父,我也不能欺骗神父。”
于明问:“我可以欺骗?”
“你可以啊,你无信仰。”
这叫什么理由?于明询问:“你就不能先枪击神父,再找神父忏悔吗?”这和放下屠刀一个说法,手中无屠刀怎能成佛?于是去杀了一个人,再把屠刀放下,就成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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