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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列举法 (3 / 4)

作者:虾写 最后更新:2024/12/7 17:45:14
        贝拉叹口气:“无论如何,现在都无法证实。”

        “未必。”蒙特罗突然道:“按照于明所说,必然会留下一样东西。”

        “什么?”三人问。

        “尸骨。”蒙特罗回答。

        于明的列举法证实一件事,约翰是好人,必然在当天就已经死亡。这个说法,三人都持肯定态度,如果约翰是当天死的,那就证明他的无辜。

        蒙特罗解释更详细:“约翰是好人的基础建立在失主是坏人的基础上,失主和约翰家距离三十公里,就位置看,没有任何不会被发现的抛尸地点。或者我可以这么说,如果约翰是好人,他的尸体很可能埋在失主的家里。”

        贝拉摇头:“十年了,就算埋在失主的家中,早也被失主处理了……”

        贝拉突然不说话看南希,三人没有感情的谈论这件事,已经很严重的伤害了南希。蒙特罗道:“南希,去吧台自己喝点饮料。”

        “恩。”南希点点头离开。

        蒙特罗道:“贝拉说的很有可能,十年来有无数机会可以将尸体运走,埋在某个荒山野岭。”

        “等等。”于明突然想起了叶战曾经对自己说的话,当时曼迪来中国寻找蓝宝石,于明需要一名出首者引发报警,这名出首者将会被判刑数年。于明当时问叶战有没有合适的人选,叶战严肃警告于明,这类人为了钱出卖自己,没有任何诚信可言,他们出狱后很可能以此案件做要挟,将于明当成提款机。于明道:“是不是可以暗中查询下买主这几年的银行转账记录?看是不是有定期朝指定私人账户汇款。”

        于明这猜测可能性不大,但是目前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是用列举法举出可能性,然后通过收集更多情报,来否定列举法。俗话说的撞狗屎运,撞到就赚到,撞不到也不亏本。这才是于明的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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