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笑笑:“我饭量不大,饱了。”
实际,山里的野鸡都很小个儿,估计也就只够他一个人吃的,她只吃了几根鸡肋骨,借着肉味儿,一个劲儿扒饭。
可是,下一秒,她一抬眼,就发现碗里多了个鸡腿。
“吃了。”他开口,眸底是嫌弃:“没见过这么瘦的保镖。”
她顿时脸颊一红,要还给他,他却堵了她的退路:“我不吃别人碗里的东西。”
于是,她红着耳根,把那个鸡腿啃得干干净净,就差把骨头都嚼碎了,只觉得是她21年来吃过最好吃的鸡腿。
时间,有时候过得很慢,却也不知不觉就是一天。
霍言戈身上的伤都在逐渐恢复中,只是,左腿伤及筋骨,依旧无法动弹。
环境逼人,他发现自己已然习惯了这样的作息,习惯了家徒四壁、习惯了每天都看到一个活力四射却又分分钟脸红的冒失丫头。
白念倾现在发明了不少东西,能抓住的野味也渐渐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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