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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二十七章 亲政 (3 / 6)

作者:二子从周 最后更新:2024/12/10 23:05:30
        这是赵煦亲政之后辽人的第一个请求,而且辽人这一次是头回主动认错,承认问题出在自己那方面,但是也声明这是因为春天的水灾和后来的民乱导致的,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请宋朝看在两国兄弟之邦和睦友好的份上,原谅他们的这次失误。

        还是赵煦好心地提醒他们,在法律上,灾害和民乱这些,应该叫做“不可抗力”。

        还有,虽然协议当中写明了“不论什么情况”,但是很明显,贵朝当时的主观意愿,并没有意识到这一条将来会约束到自己,而只是想以之约束大宋。

        在毕爱卿的法律解释中,这也应该叫做“重大误解”。

        司徒当时没有明确解释这一条对辽国也同样有效,且没有告知贵朝并核实你们已经主观上意识到,如果遇到今天这样的情况,贵朝也是要赔偿违约金的,这就是当时协议制定时工作没有做细。

        当然话要分两头说,这么明确的条款都没有意识到对双方的约束力,这件事情辽国还是要负主要责任,太不应该了。

        不过鉴于朕刚亲政,贵国陛下与燕王就提出这样的请求,这第一次,朕也不好拒绝。

        而且听说燕王元妃也生了儿子?那我朝同意延期半年,让司徒不再追究违约金的事情,算作是我这当叔叔的,给小侄子的贺礼了,好不好?

        辽使的眼泪都下来了,对赵煦真是感激无比,宋朝陛下实在是太体贴人了,那我们顺便再告司徒一黑状。

        于是说苏油那里油盐不进,声称什么许诺、信任和义务,乃是契约的基本特征,还说如果这都得不到保证,那么他就会对宋辽贸易契约的约束力产生怀疑,会让獐子岛海关下调辽国的信用等级,会有无数的反制措施针对辽国——比如提高契约保证金,提高辽国商贾拆借利息,缩减贸易规模,不再为辽人办理托运之类……

        可吓死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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