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牧司也很苦,要在内地养马,用的又是传统养马法,理所当然地引来地方亲民官和老百姓们的抵触。
最关键的,群牧司的官员们,坐拥如此广大的丰美土地资源,养出马来是国家的,种出粮来是自己的,所以种地它不更香吗?
于是在他们的上奏里边,官地被私分了,人浮于事,官马场的地都在账簿上,其实大部分都被民田给侵占,地方官员和老百姓也不配合,结果牧地农地根本分不清楚,没办法好好养马,臣等尽力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关西、河北、河东虽然都有马监,但出栏数量却少得可怜。
以同州沙苑监为例,牧场九千余顷,岁耗四十万贯,但养马只有六千多,岁出栏最低时,竟然只有四十余匹!
若非马政如此不堪,王安石也不会下决心搞保马法——变卖马场,改由民间来养马,政府有养马补贴,成马政府统一回购。
结果搞得农耕地区怨声载道——一匹马,“废水草丰茂处五十亩”,这么高的土地占用率,死了还得赔,这样还养,这特么不是失心疯了吗?
官府拿着牧马地种粮,我们为什么不行?承包原本官马场的土地之后,当然是种粮为主,至于养马……呵呵别闹!待俺们吃饱肚子再死!
于是从大宋马监和民间出栏的马匹,经过挑拣后,最多只有六分之一能成为可骑乘的坐骑,剩下的虽然仍算是军马,但其实只能充做邮传驿马之用。
就像蔡确上给赵顼奏章里说的那样,“河南、北十二监,起熙宁二年至五年,岁出马一千六百四十匹,可给骑兵者二百六十四,馀仅足配邮传”。
南方就更加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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