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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四章 《免行法》 (4 / 6)

作者:二子从周 最后更新:2024/12/10 23:05:30
        之前,开封官府衙门和宫廷所需要的一切物资,均由京师诸行供应。

        但由于各级官吏上下其手,索取财物,各行所费钱财,往往在官府所需物资的十倍以上。

        因而导致商贩、百姓因行户输贡而破产的,比比皆是。

        四月,封府肉行的行首徐中正带头,不少行首参与,上书开封府,建议由行户交纳“免行钱”,供政府采购之用,交钱以后,行户的物资便不再送往官衙门。

        于是赵顼和王安石下令,在市易务下专门设立“详定行户利害所”,具体负责制定免行法。

        八月,免行条例颁布,按照各行获利的多寡,行户向政府交纳免行钱,由吏人和免行户共同负责征收,免除各行对官府衙门的物资供应。

        然而宗室们加入到行户行列里边后,情况又发生了重大变化。

        于是苏油奏请赵顼,取消行户这一特殊称谓,统称为商户,商户缴纳行坐两税,由国库与内库按比例分配。

        厢军裁撤之后,宫廷所需物资大大减少,只需要满足皇家供给,宫室维修,节气颁赏等方面,宫廷的负担大大降低了。

        而官府衙门,一切供求,施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前后公示制度,减少中间管理环节,以避免胥吏们上下其手。

        由于苏油之前给胥吏们普涨了薪水,这一招,其实是把以往少数大僚们贪污受贿的好处,分到了所有公务员头上,商人们付出比以前更少,而大僚们却只能硬着头皮吃下这个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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