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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七章 法律精神 (5 / 7)

作者:二子从周 最后更新:2024/12/10 23:05:30
        这封奏章完全符合苏油的风格,实事求是,合情合理,且眼界高过了司马光和王安石,巧妙地将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进行了区分和对立,以解决争议问题。

        看似与政治立场毫不相关的讨论,但是朝中不少人精,立刻看出了司马王苏三人的不同。

        这篇奏章,其实就是苏油的政治立场的宣言,如果说司马光是保守派,王安石是激进派,他苏油,则不依附任何一方,是温和改良派!

        四月,赵顼下诏,勉慰大理寺诸人坚持原则的同时,也手诏许遵,对其坚持维护法律精神的作为予以肯定。

        宣布大理寺判决有效,但同时敕命给阿云降罪二等,从绞刑减为编管。

        要说苏油这封奏章有什么瑕疵,就在于他说了这么一大通,最后竟然莫名其妙地和赵顼站在了一起!

        隐晦地指责王安石阿附圣意,其实他自己才是最大的阿附圣意好不好!

        不过与王安石纠结在法律条文中寻找理由相比,苏油的方式明显高出一筹。

        如今台谏本身关于这件案子就分作了两派,加上唐铁头在台谏的巨大影响力,还有另一个台谏大佬司马光,没有从苏油的奏章里感觉到伤害,甚至隐隐觉得苏油说出了自己的心声,驳斥了王安石和许遵的荒谬无稽,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加上这奏章给皇帝的操作赋予了一个高大上的解释。因此台谏这次竟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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