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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五章 制度 (5 / 6)

作者:二子从周 最后更新:2024/12/10 23:05:30
        而且就算成功,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里边那八百。

        第二条路叫吏部阙,这个权利归审官院和吏部。

        一些不太重要的职位如在京库务、寺、监丞的职位,可以通过这种渠道获得。

        但是别去找官员请托,找小吏更加方便。因为吏部官僚选任条目过于纷繁,连长官都搞不懂,只能倚赖胥吏来完成。

        这就导致贿赂的问题非常突出,胥吏们的好机会来了。

        或是曲解条文,或是修改簿籍,上下其手,徇私舞弊。

        南宋“无五百千,莫近临安。”的说法,就是这么来的。

        第三条路叫堂除,由宰相控制的中书门下负责一些职位的安排。

        这些职位都比较高级,而且堂除禀承“为官择人”的原则,相对不泥于资格,比较灵活,宰执的个人意见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比如陈执中给王安石安排的群牧判官,度支判官,就是这种。

        如果宰相的人品不怎么样,堂除会变成相臣们党同伐异、弄权舞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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