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只承担提货凭证的功能,不再具备类似信用货币的作用。
宋朝出昏招将解盐作为淮南六路发运司仓本数年之后,终于扛不住了。
同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公事蒲宗闵也赶紧上书,如果盐法扛不住,那蜀中的茶法更加扛不住,同样必须改。
发运副使卢秉上书,太好了,去年淮浙蝗灾,陛下你让发运司出本界上供之米,损市价粜,以活饥民。
然臣经过仔细考虑,觉得就算将米价降下来,贫者终不得米,所以请先清偿籴本,尽以其余赈恤流民。
臣以前的发运司主官入奏,每每多献羡余以希恩,成了替陛下赚差价的工具,欠了三司七十万缗旧负长期不还不说,一门心思捞钱,根本不顾老百姓死活。
发运司的职责应该是监督六路财赋,本来就不该参与做生意,不该有“羡余”这个概念。
这次正好,本钱也没有了,库存也没有了。
要不,咱将这机构撤了吧?
大宋经过实践之后,证明了苏油和张方平以金融论为指导的前瞻性目光是正确的,预言转运司卖大米,解盐官榷,蜀茶官榷统统行不通,也是正确的。
有了两浙盐和蜀盐蜀茶的成功示范和失败对比,赵顼终于下定决心,将川峡四路的茶政,重新交还给市场,并且在陕西禁榷解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