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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 绳之于法 (2 / 4)

作者:鹌鹑皮蛋 最后更新:2024/12/9 5:58:57
        李淳罡听完一脸懵逼加蛋疼。

        原来折腾半天抓到的这个造谣者1号居然只是个虾兵蟹将,幕后其实还有一个隐藏得更深的黑手。

        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居然如此憎恨自己,为此愿意花费10万元软妹币请来这么个废物

        “那警方有没有顺藤摸瓜找到出钱雇佣邓某超抹黑我的那家伙?”李淳罡很不忿。

        秦律师说:“很抱歉,没有。因为邓某超提供的对方线索十分有限,双方只是单纯依靠的网络联系,而给邓某超进行转账的银行账号也追查过了,经过再三审查发现是盗用的他人银行卡,继续往下查也查不出更多的线索。至于邓某超当地公安局决定对他进行7天的刑事拘留,然后再移交给检察院。”

        对这个结果,李淳罡对没抓到真正幕后黑手感到可惜之余也还算满意,至少最基础的给造谣者足够的教训,7天这么短算是便宜他了!等到法院开始审判,到时再让他进去“再接再厉”。

        这事别看简单,要是自己一个处理不好,分分钟名声大损的。互联网时代,名声人设口碑一旦毁了,再想要重新挽回可就难了。

        破坏远比建设简单。

        跟秦律师聊几句,让他帮忙继续跟进后续事宜,如果实在追寻不到那个幕后黑手就算了,李淳罡就挂断了电话。

        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从李淳罡向法院提起诉讼,到法院立案,再到公安机关侦查,侦查过程起码要一个月。侦查完毕,递交证据给检察院审查,审查也要一个月。然后才由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法院收到案件详情后,会在一个月内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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