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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节 (4 / 9)

作者:文绎 最后更新:2024/12/8 14:41:15
        忐忑不安的说:“哦,我没敢抄袭,就蹭了点噱头,充其量就是哆啦a梦的同人文。”

        王繁英微微皱眉,文艺作品和特殊用词堪比黑话,每个时代都有最伟大的作品,就算去过多少个世界,依然会为了一些普通人编撰的故事而拍案叫绝。但这也很容易保存秘密,认证身份,或是当做黑话来传递消息。譬如只要说到阿尔卑斯神,不知道的一片茫然,知道的就明白那是被人间女王提出约会的诡异神明,和女王热恋,女王又拒绝做他神妃的故事,也可以指代一切人和神的畸恋、轻易索取长生不死的故事。再譬如说文泽兰,那个不爱动脑子喜欢动手,永远快乐又自由的小黑胖子,也可以作为动手的暗号。

        她不动声色的问:“沈氏,你呢?过去的事都不重要,你们现在有什么本事?”

        沈氏谨慎的说:“民女原本是广告公关行业的。一来到这儿,举目无亲,就想找同路人,只是生在乡村中,长到十三岁才听说天授院的消息,当时大喜过望,才知道我们这些人也有能投靠的灯塔,就想求当地县令向上禀报,要进衙门见官又是难上加难,我的年纪大了,不算是神童。本想着做些小本生意,攒钱上京城试一试,偏偏命途多舛。”

        和温氏橘里橘气的对视一眼,为了安全起见,故意制造‘我们是一对儿’的气氛。

        林玄礼知道她被书商看上买走的事,叹了口气:“你也算逢凶化吉,这个年代的女孩子太不容易了。你们好好写林真人的书,为他扬名立万。你们有什么心愿吗?”

        现代的女孩子能卷个包就跑进城打工,什么倒霉家庭都扔掉不管,勤快的人一个月赚三四千很容易。在古代女性出院门就是个麻烦事,打工的选项也完全不透明,就业选择又少。

        俩小姑娘对视一眼,温氏:“我们情愿留在京城,终身在一起写写书稿,听王娘娘差遣。”

        沈氏:“我还想求官家将我放为良人,准我自立女户。”

        林玄礼讶然:“你不是良家子?”

        沈氏的脸上满是尴尬,甚至抬不起头来:“是……卖入贱籍了。这事不由我做主,没告诉我一声,他们直接就……唉。”更糟糕的是她读了法律,知道普通少女离家出走不犯法,但是贱籍的人逃跑有可能被刺配。当时顾不得这许多,就想跑,被抓住捆好了送到温家府上。是被这个身体那愚蠢的亲爹亲妈给卖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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