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61节 (3 / 9)

作者:文绎 最后更新:2024/12/8 14:41:15
        ……

        次日清晨,垂拱殿中,官员的展脚幞头差点互相摩擦碰撞。紫袍、绯袍和玉带交相辉映。

        林玄礼一大早就吃了两笼肉包子,精力充沛的前来探讨:“今日继续探讨‘卖违禁武器给海商’的事。上次探讨到哪儿了?御史大夫,你来说一说。”

        御史大夫不情不愿的出列,默背了上次会议精要:“官家只要他们不在大宋境内持有枪、弩就不算犯法,官家没有准许他们犯法。官家还说,让市舶司中驻扎的水军卖火器,登记成册,谨防走私,一旦有人在陆地上持有火枪,以盗贼论处,知情不报的连坐。臣等则是坚决反对。不能派使者宣扬天朝威仪,那样劳民伤财,没有意义。不能派水军出海,江船不是海船,又恐怕触怒辽国。更不能卖给商贾之流。”

        林玄礼挑起眉头:“不错,朕有些话本来不想说,只要实施下去,就能看见朕这计划的妙处。奈何你们坚决反对这件事。今日就对你们实说了,有三件好处,稍安勿躁,听我一一道来。”

        老丞相们深沉的叹气:“臣等愿闻其详。”

        林玄礼信心满满的说服他们:“第一,火器也分等级的。一等威力的,如雷*管等强悍火器,仅供禁军训练,各地不交战时,摸都摸不着。二等威力的猛火油柜、火箭分发各地防御。三等威力的,如燧发枪、气*枪、短炮卖给海商。他们拿了去,就算仿照出来也不碍事。”

        苏轼率先提出反对意见:“官家,气*枪威力太小,恐怕无用。”实不相瞒,我小时候玩弹弓,弹铁丸子的威力都比那玩意大。那玩意谁买啊。

        林玄礼微笑道:“我派人询问过很多海商。海外没有枪*炮,也没有烟花爆竹,对火器从无应用。只要是没见过的的东西,那么威力就足够大。”

        他继续说:“第二,火器有保存的年限。火药会受潮,铜会生锈,一旦保存不利,半年就会朽坏成一堆废物。就算是精心保存,每隔十年也会有一些报废,浪费了许多民脂民膏。一直都有人劝朕少预备火药,以免用不上,空耗国库钱财。现在这些火器,不仅可以收回本钱,还能格外大赚一笔。章惇,章楶,徐绩,你们仨说说,每年赋税十分之八充当军费,其中有多少做了兵器、火器?”

        不仅三人沉默以对,其他人也有点说不出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