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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主业(续) (3 / 6)

作者:米糕羊 最后更新:2024/12/7 11:27:54
        可突厥选择造反,选择打仗,打赢了,就什么都有了!

        所以,于豆不满足于做个富家翁,刚好朝廷实行各项新政,要经略草原,于是他乘风而起,拉起上百人规模的马队,深入草原,抢劫那些不归顺的部落。

        搜刮财物后,把牲畜直接转卖给在附近放牧的“己方部落”,把女人和孩子带回来。

        漂亮、健康的女人留着,其他人,卖给商号。

        这就是于豆的买卖,是他的主业,去年做了一年,收获颇丰,连本带利赚回来,今年继续。

        他明白‘牙人’其实是做不久的,新开的商号,以及初来乍到的部落,相互间迟早会熟悉起来。

        他不是贪图牙人撮合买卖的那一点提成,而是要通过牵线搭桥来发展人脉,建立信用,尽快把名声打响。

        既要和部落酋长混成“自己人”,也要和各商号结下交情,让别人相信自己的能力和信用。

        如此一来,他带着队伍在草原上晃悠、寻找目标的时候,就能从其他部落口中问到有用的消息。

        只要能做到消息灵通,无论是偷袭或者撤退、突围,都能来去自如。

        况且,认识的部落酋长多,在草原上抢劫之后,就近转卖牲畜也方便。

        否则,临时碰到陌生部落,对方心中提防,己方想靠近都未必行得通,遑论“销赃”、打听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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