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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13 / 15)

作者:米糕羊 最后更新:2024/12/7 11:27:54
        如果,鄱阳世子萧嗣拿出来的是信件,那么可信度存疑,因为笔迹可以模仿。

        但是,声音是较难模仿的,可信度,比信件高。

        太后见萧绎表态,便询问诸位辅政大臣的意见,包括王褒在内的这几位大臣,首先赞同湘东王的请求:

        张榜悬赏一事,就此停下,以免为奸贼所趁。

        对于已经出首、提供物证的人,不赏,不罚,其提交的所谓证物退还。

        当然,提出这一建议的湘东王,并无过错,且决策时,辅政大臣也赞同,所以怪不到湘东王头上。

        其次,建平王、绥建王于元月十四日,在宫中击杀鄱阳王一事,若两人拿不出有力证据,那么,就只能按照行凶杀人来定罪。

        这证据,仅限于二人提出。

        因为他们之所以动手,是认为鄱阳王图谋不轨,若动手前并无实证,那日的行为,其正确性就存疑。

        等同于单靠臆测而无实据,就杀害辅政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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