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丈夫当年在禄安,可是位了不起的人物。
她好像也没变,他能从这狂妄的三个字里感受到,她虽用自私的外壳掩饰她的一腔热血,但若需要她挥洒这掬鲜红,她一定不会退却。
他们那么相同,相同在虽为一方普通百姓,但心有正义和坚持的信仰,她愿为信仰折损身骨,愿为正义抛却头颅。
属于他们那一代人的记忆,悉数涌入心头。
林孽第一次穿蓝sE竖格纹的衬衫,下摆收进深灰sE的阔腿K,外头黑sE的风衣一直垂到小腿,脚下还是那双白sE胶底的球鞋。
准备出门时,外头下起来雨,他又打了一把黑sE的伞,忽而很像韩剧里的男主角。
他的狼尾被他剪掉了,g净清爽半长不短的发型仿佛更适合他,就连并不喜欢他的佟眠也对钟成蹊承认,林孽很帅。
钟成蹊也不吃醋,因为佟眠没等他生气,又说:“但我不喜欢,我喜欢你这种帅。”
她没有说她就喜欢不帅的,她说钟成蹊也帅。
钟成蹊扯着林孽的胳膊,甚至不怕身后的佟眠听到,说:“她说我帅!听到没有。”
林孽听到了:“已经会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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