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突然跟陈三柱结婚,打了大家一个措手不及,这件事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几个知青,而是可怜的大队长。
李艳走了,她去镇上工作了,可她的户口还在青竹村,工分、分粮、还有公社要的报告,这些李艳全都没处理,她跟陈三柱结婚的第三天,她就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然后搬去了镇上居住,人走了,她却还不忘了青竹村的好处。跑到大队部,她跟大队长强调了好几遍,即使进城了,她也是村里的知青,该她的粮食,一分都不能少,要是少了,她就去革委会举报。
大队长:“……”
你可快滚吧。
李艳接手工作没几天,她就兑现了和陈三柱的承诺,跟他结婚。结婚前,陈三柱还说要给她买三转一响,如今家里有一辆自行车了,剩下的收音机、缝纫机、手表,陈三柱说他还差两张工业券,凑够了就去给李艳买。
结婚前,李艳要了许多的东西,比如大镜子、一套属于她自己的搪瓷用具、新裙子、还有市百货大楼才卖的牛皮小高跟,不管她要什么,陈三柱全都答应下来,而且其中有一些,他真的给李艳兑现了。
戴着羊绒围巾,穿着牛皮小高跟,李艳觉得自己活脱脱就是另一个二婶,她飘飘欲仙,连自己姓什么都快忘了,也把家里还是空空如也都忘了。
她穿着这身洋气的衣服,在马文娟面前炫耀了好几遍,然后才带着自己的行李离开,而她走了以后,马文娟茶饭不思,倒不是有多想她,她只是担心。
刀子嘴豆腐心,说的就是马文娟,她每天都跟李艳吵架,但她一点都不希望李艳出事。
担心了半天,马文娟觉得这样不行,她找到丁伯云,希望他能去劝劝李艳。
丁伯云却拒绝了她:“李艳已经跟陈三柱结婚了,我总不能去劝他们离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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