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从篮球场边的路穿过,走向出口。沈昔的车停在东侧出口边的停车场,而宋斯嘉家所在的小区就在一条街以外,步行不过十分钟,站在出口的位置,几乎就能看到小区的正门。
在经过第五块篮球场时,从中走出一个满面汗水,全身运动装扮的阳光女孩,她和沈昔的目光相碰,两人都不禁一愣。
两人都没料到,会在这里遇见对方。
这阳光女孩,是孔冉。
沈昔和孔冉的来往不算多,毕竟她进施梦所在的公司至今不过十个月,而在她进入公司两个月后,沈昔就第一次向施梦提出了分手。在他明确提出分手后,也就再没什么与她的同事朋友正面接触的机会了。
但在孔冉进入公司到沈昔提出分手之间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沈昔还是和她吃过几次饭的。他很欣赏这个女孩子,也是他当初建议施梦和应该与孔冉好好交往,争取能成为好朋友。
在他看来,孔冉尽管学历不高,但她务实、勤勉、深明世情,能在很多方面给施梦帮助。
只不过,很多事情无法预料。没过多久沈昔就对施梦提出了分手,此后也就和孔冉没有了交集。
以前他倒是真不知道孔冉还有打篮球的爱好。看她此刻的装扮和被汗水打湿紧贴在额头的刘海,能看出她是结结实实地拚了一场球,绝不像只是上场投了几次篮而已。
沈昔不禁微笑。仅凭孔冉此刻的模样,他就愈发欣赏她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