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声淅沥淅沥,来自浴室,隔着墙,隔着门,淅沥淅沥。我躺在床上,独自一人,枕头上沾着小绮的香气,还有我们两人的汗水。
小绮独自一人,在莲蓬头撒下的热水之中,在弥漫的水雾之内,度过她的贤者时间。眼前的一切再真实不过,丝毫没有任何假鬼假怪的成分。
小绮跟我在大街上吵架,已是将近三周之前。时节已进入初秋,而秋天至少一开始的部分不过是夏天的延伸,就像七楼再上去是八楼那样。我们各自度过这个秋天的前半个月,谁也不肯先向对方示弱。
直到今天,吵架以来的第三个星期五,我才猛然发现,已经超过两个礼拜了呢!啊,不,我的反应b那更强烈一些。我在一早进县政府时,看见大厅里电子钟显示的日期,小小地吃了一惊,想不到我能够忍受没有小绮的日子,长达十七天。
那个星期二傍晚,小绮与我都说了一些,事後想起来会後悔的话。我的後悔我自己能够察觉,小绮的後悔我只能用猜的,而我没猜错,当我们终於再度碰面,她亲口承认了她後悔说过的话,像是「意思不就是要分手吗」、「那种公务员」、「你去找别人」。
不见面的日子一天又一天。某个中午,我在那间素食餐厅,照例点了焗烤千层面,餐厅角落的座位空无一人。我想像她吃着自己点的餐点,在频率合拍的食物下肚,绽放出被戳中笑点的那种笑之余,必然会想起我这个频率不对的男朋友。
我并不害怕失去小绮。我们不会就这样分手,这我再确定不过。正如跟欣悦姐喝酒时得到的顿悟,小绮与我,我们都对对方上了瘾,吵架的痛苦正是上瘾的徵兆,这不是大吵一架就能断掉的瘾头。要是那麽简单,就不叫上瘾了。
所以,我们当中,必定要有人先受不了不能见面的苦,并为此先找上对方,这也正是今天早上看到电子钟显示的日期时,我小小地吃了一惊的原因:没想到我可以忍耐这麽久,十七天,而我下一个念头便是,我不想进入第十八天的忍耐。
所以我跟小绮见了面,就在玉金厢所在的那个巷弄,我一下班便立刻赶过去,赶到时约六点出头,没多久小绮就从店里出来,身上披着薄夹克,穿着短K、运动鞋,头发抓成一个髻。
我本想喊她的名字,但在喊出口之前,她就先看见了我,并对我露出「你还是来了啊」的微笑。
淅沥淅沥的水声嘎然而止,然後再一下子,围着浴巾的小绮走出浴室,坐在沙发上,用吹风机吹着头发。那吹风机是从床边的橱柜拿出来的,也就是底下的cH0U屉里藏有结婚戒指的那个。
近三个礼拜不见,小绮原本就不短的头发又长了一些,再长一点她就会去剪,剪到肩膀下面一点,之前都是这样的。她吹头发时侧着头,跟坐在床上的我四目交接,对着我吐了吐舌头,似乎是不太甘心,这次的争吵如此轻易地划下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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