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这两个级别的响应,都【并非】正式向学校举报或向警署报案,只是为了给受害人提供心理支持与信息资源,哪怕只是关爱或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3、【走正式程序】:Rep?an?I报告案件
如果受害人决定采取正式行动,开展调查,则需通过IDHR办公室匿名或实名举报某人违反MIT的政策与校规MIT?Policies,即,犯案。举报入口:idhr.mit.edu。
当然,受害者也可在走学校程序时,【同时】向校园警察局MIT?Police直接报警如果希望走司法程序、起诉。两种路径,可以同时进行。
在我见过的案例中,如果受害者不愿走校外司法程序不报警、不起诉,只走学校IDHR办公室的程序,那么犯案人经过调查并被认定为责任方后一般会被学校的程序处以:expulsion开除、suspension停学、probation警告,暂时留校观察的处罚。
IDHR办公室每年也会发布一份报告,给出当年案件的统计数据,以及办公室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历年报告见:
4、左边最下面:“如果我更希望先跟谁谈一谈,我该怎么办?”
以下这些“倾诉对象”,都是responsible?employees,即“有责任员工”。
MIT博士生的一部分工资来自助教职责,所以我们其实也是responsible?employees。一旦有本科生向我们倾诉,我们即有责任将事件报告给IDHR办公室因此,我们不属于板块2上的“保密支持资源”。学生也可以说明ta只是想了解有哪些选择,而不是立即正式报告案件否则会激活IDHR办公室的评估与调查程序。
学生可倾诉对象:教练、RA助理宿舍管理员、教职员工、助教、GRA研究生宿舍助理、教学协调员、研究顾问、S^3student?support?services,我们助教经常和这个办公室打交道、OGE,以及之前提过的负责管理Title?IX教育修正案第九章事宜的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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