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声的是巴德利。他体格高大,喊起来也有气势,吓得群鸟惊飞,令沃夫冈硬生生停住了手。
老三巴德利是他们年纪最小,块头最大的一个,力气奇大无比,在押送和拷问囚犯时十分好使,缺点则是脑子笨。他从小便常常因毛手毛脚被训斥,因此对双胞胎哥哥马尔斯言听计从。而马尔斯因出生时受到巴德利挤压缺氧,虽然救回,却从小便落下病根,便替代巴德利进行脑力活动。可以说这两人离了谁,都能让沃夫冈头疼。但他比两人大了五岁,从小便已习惯了容忍。
“那个,”巴德利有些心虚地瞟了一眼,“他的衣服……”
沃夫冈看了一眼科特身后。被他们押送到这里的死囚大多都穿着陈旧破烂的囚服,但由于时间匆忙,科特并未真正走过入狱手续,烙印囚徒编号和换上囚服。因此,他仍然穿着那件残破不堪的染血军服。那上面镶嵌有金丝和宝石,不像是作战用的朴素军服,而是贵族举行典礼时的必须穿着礼服。科特显然不是喜欢显摆的人,恐怕是因为知道己方必败无疑,才在最后换上国王赏赐的荣誉以示誓死为王的决心。
但这份荣誉对沃夫冈他们没有任何价值。当狱卒的收入不高,还是在这荒郊野岭,也不过是勉强足以糊口,谈不上好日子。那些金丝和宝石,还有柔软的丝绸拆下来,能在集市上卖出一笔好价钱,够他们享受一段时间。就算是破烂的边角料,也是贵族才用得起的东西。
见钱眼开,但沃夫冈并不反对。反正很快科特就会被他们丢下悬崖,而动物们对不能吃的东西毫无兴趣。与其白白浪费,不如物尽其用。
手上沾的血多了,身后是数不清的鬼混。他们三兄弟也有迷信,便是不能再从死人身上图谋什么,因此囚犯在行刑前都会被搜身。要扒衣服,也得是在处刑之前。“快点动手。”他示意马尔斯一起上。
巴德利喜笑颜开,伸手就上。科特的衣服本就在战争中被砍得破破烂烂,马尔斯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布料“刷拉”一声划开。感觉到身后忽然一凉,科特惊讶地瞪大眼睛。
“你们!”
他慌忙挣扎着想躲闪,却被牢牢卡在木板中。巴德利用力抓住他的腰,便像两块铁石将他紧紧压住。布料一片片掉落在地,蜜色皮肤逐渐暴露在午后刺眼的日光中。科特额头冒出汗水,不断叫喊着,让男人立刻杀死自己。然而沃夫冈提着刀冷冷站在一旁。无动于衷。
这恐怕还是有囚犯第一次如此着急求死。当最后一点掩护也被马尔斯割断时,科特垂下脑袋,瘫在刑架上。
“原来如此。”马尔斯蹲在他身边,托着下巴,“这可真是个大新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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