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是件绝对刺激的事儿,我的心跳起来,跳的好快好快。
我喜欢林厌带给我的刺激感,划破我平静的人生,流血也好看。
好像从认识他的那一刻开始算,我浑浑噩噩的人生终于舒展。
挥挥手,那个时候的我信誓旦旦走了很远仍回头大喊。
我说等我,我说我不会迟到,我说我们明天不见不散。
然后一年又一年,我们没有再见面。
哪怕我逃出生天这么多年,可我仍没有勇气回到那个车站。
是我爽约。
我是个坏蛋。
回头看,十七岁那年。
他一身反骨,靠在机车上点烟,而我走在路上,被风吹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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