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佳凌一开始是不吃食堂的,大一家里请了个阿姨给他做饭,他让阿姨做多一些,他就时不时以吃不完的理由分给戚年改善他的伙食。大二开始他决定陪戚年一起在食堂吃饭。戚年节俭,菜都舍不得打,袁佳凌就什么都打一点,最后又说不好吃然后推给戚年。
袁佳凌想的是,只要他对戚年挖心掏肺的好,戚年就不会那么轻易被别人骗走了。事实上,戚年确实把袁佳凌当成了自己最重要的人。
大二这一年里,袁佳凌和戚年的关系突飞猛进,校里校外经常能看到他俩,连体婴似的。
时间一长,经管院和计算机系的人都知道了,他们系的大帅哥/小美人关系好到连根针都插不进去。
戚年的那些舍友想找戚年一起上课吃饭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在袁佳凌和他们之间,想都不用想,戚年一定会先选择袁佳凌。
他们都在后悔没有在最开始认识戚年的时候抢占先机。
毕竟谁也没想到,戚年会有这般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初那棵灰扑扑的野草,现如今已长成了娇艳明媚的玫瑰,还不是谁都能采摘走的,是带着尖锐的刺,被人种在雪山顶保护得极好的不容人轻易染指的那种。
转眼间他们大三了,这时候戚年的头发已经长至腰间,走在路上,回头率极高。他虽然五官精致漂亮,骨架小身型薄,但没人会把他当成女孩子。
袁佳凌最热衷的就是给戚年买各式各样的发圈头绳,他说这么漂亮的一头长发就是要打扮起来。不仅如此,他还去上发型课,什么样的辫子盘发马尾头他都会,问就是专门去学的,国际时尚大师亲自莅临教授。
戚年因为要打工,没时间打理这一头长发,袁佳凌便自告奋勇,每天风雨无阻来戚年寝室给他梳头编辫子,惹得戚年那三个室友眼热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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